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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门头招牌审批手续如何办理
发布时间:2020/2/6 10:13:16
按规定个体户店门头广告牌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1、门店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核准字号复印件2份;
2、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;
3、户外广告牌效果图2份(效果图需彩色,拍摄时要把门口上下80CM左右的情况都拍下来);
4、申请报告(包括设置地点、发布时间、内容、形式、规格、数量;壹式两份);
5、产权证复印件2份;
6、门店方位图1份;
按照《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设置门店招牌需得到区城管部门的审批,请您带上店面招牌的设计安装方案(彩图),到辖区所属城建监察大队办理,不收费。